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吗,谈婚论嫁网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吗

在我国,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是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交的一项材料。据我所知,一些地区(如北京、上海等)要求此类文件必须加盖公章,而另一些地区则没有这个要求,这主要是由当地政策和习惯所决定的。

具体而言,有一些国家法规或地方规定明确规定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要盖公章。北京市就是其中之一。根据《北京市婚姻登记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分别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最近一年的婚育证明、固定居所证明等事实材料,其中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而在广州,没有这个明确的要求。只要求是单位加盖公章的,才需要有公章复印件。

虽然在有些地方法规没有这个要求,但在某些情况下,个人提供日期的真实性可能无法确定,所以很多单位都会强制要求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但是总体而言,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不是所有地方结婚登记都是固定的要求。建议大家在婚前及时咨询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礼堂预订商家询问相关政策,确保自己材料的准确性。

上面就是关于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吗的回答,别忘了点赞评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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