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外地户口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结婚登记外地户口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谈婚论嫁网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结婚登记外地户口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结婚登记外地户口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结婚登记外地户口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结婚登记外地户口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注销证明(注销原因应写明“因结婚、迁移”等);

3.父母双方或监护人、未成年子女对婚姻登记的认可书;

4.未婚证明: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所)、居住地派出所(户籍警务室)或社区派出所领取;

5.外地人现住房屋或定居所的有效租赁或购买契证明,在当地公安机关或工商局等有权机关登记备案。

具体情况应根据所在地的户籍管理规定、实际情况及办理单位要求做具体准备。

结婚登记外地户口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婚登记外地户口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双方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户籍迁移本可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直接转移则无需提供原户籍地的户籍证明;

3.未婚证明:双方的未婚证明,可以是未婚证、单位开具的未婚证明等证明;

4.结婚登记申请表:结婚登记申请表应由双方携带,并在当地居民服务中心(或民政局)办理;

5.其他证明材料:如果双方有离婚史,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如果有孩子需要携带出生证明;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去世则需提供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

此外,对于户籍在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国外的人士,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具体所需证明文件与相关规定可在当地居民服务中心(或民政局)或相关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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